當殺人,
成為行政指標。
香港中文大學資料庫編輯說明所引公安部文件中的三年鎮反統計。這是處決記錄,不是全部非正常死亡。
鎮反研究追溯到按人口比例設定的處決安排。人的命運被放進中央與地方的數字管理:比例、指標、控制數字。
當處決的規模可以預先討論,
個人的罪與證據還剩多少位置?
毛也下令防止錯殺、收緊批准權。這說明他並非永遠只要求多殺;也說明中央有能力調節殺戮,不能把責任推成「全是地方失控」。
展開證據與口徑
S09|香港中文大學政治運動資料庫:編輯說明引述 1955 年公安部材料,列出三年運動處決 753,275 人。
S08|左慈,〈試析鎮壓反革命運動中的處決比例問題〉,2020,頁 55–69:千分之一比例及其調整。比例並非所有地方始終一致、必須殺滿的固定公式。
S06|毛的 1951 年 5 月指示,第 2–3 點:控制處決、死緩與批准權。不能宣稱每一位被處決者均已被本研究證明無辜。